陕西药监局罚没4.4亿元的劣药案中止执行:涉案标的额大、案情重大复杂 裁定中止执
10月21日,西安大恒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收到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执行裁定书热点话题。裁定书显示,因涉案标的额大、案情重大复杂,法院裁定中止“(2025)陕7102执211号”案件的执行。
该执行裁定书涉及的是西安铁路运输中院“(2023)陕71行终1900号”行政判决书,申请执行人为陕西省药监局,被执行人为西安大恒制药。2025年4月17日,西安铁路运输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裁定冻结、划拨、查封、扣押、提取被执行人西安大恒制药账户存款人民币4.4亿多元或其他等值财产。上述冻结银行存款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
西安大恒制药有限公司位于西安市高新区,成立于2002年,原为国企控股,2013年改制为民企。该公司曾拥有员工近200名,年产值约1亿元,主产阿奇霉素软胶囊、克拉霉素软胶囊等软胶囊药品及其他片剂、硬胶囊剂等。
2019年5月,西安大恒制药被举报在药品生产过程中违反处方工艺,擅自添加辅料。同年6月,陕西省药监局对该公司立案调查。2021年1月12日,陕西省药监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没收违法所得1.057亿元,并处货值1.115亿元3倍罚款3.346亿元,罚没合计共4.403亿元。处罚依据是自2016年1月至2019年3月期间,西安大恒制药生产的阿奇霉素软胶囊和克拉霉素软胶囊,每批次在生产时分别擅自添加注册批件规定处方以外的辅料聚乙二醇200和聚山梨酯80。陕西药监局罚没4.4亿元的劣药案中止执行:涉案标的额大、案情重大复杂 裁定中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