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校园欺凌不上报将被责令改正 学校瞒报要挨罚(烟花国际标准超七成诞生在湖南 彰
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完成,将于明年元旦起施行,重点聚焦未成年人保护和校园安全等民生热点。新法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与学校需协同治理学生欺凌事件。如果学校未按规定报告或处置严重学生欺凌事件,将被责令改正,并对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分。这一规定回应了许多家长的关切。
在一些过去的校园欺凌事件中,部分学校的处理方式令人担忧。有的学校认为这只是“小孩子闹着玩”,内部批评教育一下就算了;有的则担心影响学校声誉和评优评先,选择把事情压下来,内部消化。这种做法导致受欺负的孩子感到告状无用,而欺负人的孩子得不到应有的教训,可能更加肆无忌惮。家长们对此往往感到无助,有时甚至无法了解真实情况。
新修订的法律明确要求学校在面对欺凌事件时不能充当“和事佬”或“捂盖子”的角色。学校必须按规定向公安机关报告并配合处理。如果再试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或者隐瞒不报,学校及相关老师将面临问责和处分。
处理校园欺凌不仅是学校的责任,更是必须履行的义务。学校需要真正重视起来,建立畅通的渠道,让学生和家长敢于表达问题。一旦发生欺凌事件,应依法依规处理,不能私下解决。
尽管法律已经出台,关键在于如何有效执行。无论如何,明确“瞒报要挨罚”这一点,已经使治理校园欺凌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