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制菜不包括中央厨房制作的菜肴 新国标征求意见中
2月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制菜》(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标准对预制菜进行了明确界定:预制菜是以一种或多种食用农产品及其制品为原料,使用或不使用调味料等辅料,不添加防腐剂,经工业化预加工如搅拌、腌制、滚揉、成型、炒、炸、烤、煮、蒸等制成,配以或不配以调味料包,加热或熟制后方可食用的预包装菜肴产品。
标准还指出,预制菜不包括主食类食品、净菜类食品、即食食品和中央厨房制作的菜肴。为了保证食品安全和质量,建议尽量缩短预制菜的产品保质期热点话题,最长不应超过12个月,并且不得使用防腐剂,尽可能减少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预制菜不包括中央厨房制作的菜肴 新国标征求意见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