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3万彩礼新娘仅收到12.8万 婚介截留近20万
近日,陕西西安西咸新区法院审结了一起婚介服务不当得利纠纷案。案件的主角是李志斌和他的儿子李辉。2024年3月,李志斌为了解决儿子的终身大事,找到了甲婚介服务所。同年5月8日,李辉与该婚介所签订委托协议并支付了2万元诚意金,约定在领证前付清剩余款项。
为了给李辉找到合适的对象,甲婚介服务所与外地的乙婚介所合作,安排李辉异地相亲。在乙婚介所的介绍下,李辉与陈菲相亲成功,并签订了《婚前介绍协议书》。
眼看婚事即将成真,中介服务人员却对双方报出了不同的彩礼数额:对男方称女方要求32.3万元彩礼,而对女方则称男方只给12.8万元彩礼。5月9日,李志斌父子将32.3万元彩礼分批转给了乙婚介所的员工与公司老板。然而,隔天二被告仅给陈菲转账12.8万元,余下的19.5万元被以“婚介服务费”的名义收取。
婚后,小两口核对彩礼收支时才发现近20万元的差额被截留。李志斌和李辉将乙婚介所的员工与公司老板诉至西咸新区法院,要求返还19.5万元不当得利。法院经审理查明,二被告在收取原告32.3万元后,仅向女方支付12.8万元彩礼,剩余款项以婚介服务费名义截留。
法院认为,虽然部分地区因传统习俗仍存在依赖婚介介绍婚恋的情况,但婚介服务不应成为暴利生意,应秉持诚实信用原则。本案中,二被告介绍婚姻时间短、成本低,但收取的费用价格不透明且金额明显过高,远超合理劳务报酬范畴。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及本次婚介经手人员繁多等因素,法院酌情认定二被告应向原告返还婚介服务费10万元。二审维持原判。32.3万彩礼新娘仅收到12.8万 婚介截留近2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