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始人称壹号土猪并非心机商标 争议持续发酵
创始人称壹号土猪并非心机商标 争议持续发酵。“真实使用”不能成为违法的豁免理由。即使产品确实是土猪,也不能将通用品质描述词注册为商标,否则会垄断公共词汇、误导消费者。法律判断标准基于普通消费者的视角,而非企业自证。
近日,壹号土猪创始人陈生因商标问题引发关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上线了“心机商标”治理板块,对利用注册商标玩弄文字游戏、欺骗误导公众的行为进行系统性清理。“壹号土猪”商标被认定无效。
陈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理解国家对商标乱象的整治,但强调“壹号土猪”并非“心机商标”,他们销售的也是真正的土猪肉。目前,壹号食品已向法院提起诉讼,希望通过司法程序维护权益。
早在去年3月,壹号食品就经历过商标争议。当时,该公司注册的“壹号土”商标引起了网友质疑,怀疑其售卖的猪肉是否真正是土猪肉。对此,公司举办新闻发布会,表示“壹号土”和“壹号土猪”都是商标,前者注册更早,后来随着品牌认可度提高,正式申请注册了“壹号土猪”。公司强调只销售土猪肉,没有其他普通猪肉。
财闻在中国商标网上发现,许多“壹号土猪”商标已经无效,但“壹号土”仍在注册中。此外,该公司电商平台的旗舰店名称为“壹号土旗舰店”。对于两个商标的不同处境,财闻尝试联系壹号食品,但未能接通。
北京大学国际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易继明教授表示,所谓“心机商标”是指在注册时就想着去欺骗消费者,挂羊头卖狗肉。他指出,商标治理有必要,但应立足事实、尊重市场、分类施策,审慎对待长期经营形成的知名品牌商标权益。
四川致高律师事务所律师申宪伟分析称,壹号食品的观点存在一定的法律偏差。因为商标法禁止将直接描述商品品质、原料、成分的词汇注册为商标,这容易让消费者误认产品必然具备该属性。正常商标使用的文字是造词、无含义词、非描述性独创词、与产品属性无关,而“心机商标”则直接描述品质、原料或成分,暗示产品高品质。创始人称壹号土猪并非心机商标 争议持续发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