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协:认定2例裁判错漏判 昆明城星错失进球引发争议
在中乙联赛第24轮昆明城星对阵山西崇德荣海的比赛中,比赛第79分钟,昆明城星进球。裁判员认为进球前山西崇德荣海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外犯规,并出示红牌将其罚出场,判定进球无效,由昆明城星踢任意球恢复比赛。昆明城星俱乐部认为裁判员应掌握有利条款,认定进球有效。
评议组一致认为,在山西崇德荣海守门员犯规时,球即将进入球门,此时裁判员应掌握有利条款,使进球发生后判进球有效,之后再以非体育行为为由警告山西崇德荣海守门员。然而,裁判员在球尚未进入球门前鸣哨停止了比赛,判罚守门员犯规,之后球进门。在这种情况下,裁判员无法再做出进球有效的决定,因此判定进球无效并向山西崇德荣海守门员出示红牌并判罚直接任意球。多数成员认为,裁判员应正确运用规则,做出对被犯规一方更有利的判罚决定,此判例应认定为裁判员判罚错误。
在中超联赛第23轮武汉三镇对阵上海申花的比赛中,比赛第40分钟,上海申花10号队员右脚踩到武汉队倒地队员腿部,裁判员未判罚犯规。VAR介入后,裁判员经在场回看,判上海申花10号犯规并出示黄牌警告。评议组一致认为,武汉三镇队队员率先将球铲出,上海申花队10号队员争抢球时使用鞋钉部位,直腿蹬出且未及时收脚,踩踏到对方队员小腿部位,危及对方安全。按照竞赛规则及本赛季统一判罚与评议尺度,应视为上海申花队10号队员严重犯规并出示红牌罚令其出场。VAR介入正确,但裁判员改判黄牌的决定错误,漏判红牌。
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评议组进行了本赛季第二十五期裁判评议工作,共评议了4个判例,认定其中两个判例为错漏判。中国足协:认定2例裁判错漏判 昆明城星错失进球引发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