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后女子2年内与5人办婚礼,每次彩礼均超20万元,法院判了 诈骗罪成立获刑11
苏某某出生于1997年,从2018年1月开始,在“媒人”介绍下频繁相亲、办婚礼。到2019年夏天,她共与5名男子举办了婚礼,最初两次婚礼相隔仅4天。每次婚礼前,苏某某都会收取男方彩礼、定亲礼、三金费用等,金额均在20万元以上。
婚礼后热点话题,苏某某要么以“回门”的理由离开,要么以其他理由不再与男方见面。举办的5次婚礼中,只有最后一次与男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苏某某不到一个月便离开,且不到一年就离婚。事发后,部分受害人找苏某某退回部分费用。
2018年1月,苏某某经徐某乙(现已死亡)介绍与怀远县河溜镇的刘某相亲,双方于2018年2月23日举办婚礼。婚礼当天,苏某某收了3万元定亲礼和20万元彩礼。同年初,苏某某再次经徐某乙介绍与淮北市濉溪县双堆镇的温某相亲,双方于2018年2月27日举办婚礼。温某家为了迎娶苏某某,先后给付苏某某订亲礼、彩礼、三金费用共计27万余元。
2018年夏天至2019年1月,苏某某经徐某乙介绍与怀远县常坟镇的易某相亲,双方于2019年1月4日举办婚礼。后来,易某根据苏某某的要求购买了一辆丰田轿车,苏某某驾驶该丰田轿车离开易某。2018年2月,苏某某经陈某(另案处理)介绍与怀远县榴城镇的周某相亲。周某为了和苏某某结婚,前后在订婚宴、中秋节、约定婚期、婚礼期间给了苏某某20多万元,其中包含用于购买的一辆婚车(该婚车实际为易某家花钱所买)。周某与苏某某在2019年2月13日举行婚礼。
2019年夏天,苏某某经徐某乙等人介绍,与江苏省宜兴市张渚镇的徐某甲相亲。2019年9月9日,双方登记结婚。徐某甲家为了迎娶苏某某,先后给付苏某某见面礼、订亲礼、彩礼等共计30余万元。95后女子2年内与5人办婚礼,每次彩礼均超20万元,法院判了 诈骗罪成立获刑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