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院公布胖东来红内裤案办理详情 判决赔偿40万并道歉
2025年,胖东来与自媒体博主段某因“红内裤掉色、引起过敏”一事引发网络广泛关注。法院审理认定,消费者段某的言论超出正当监督范畴,构成对企业名誉权的侵害,判决其赔偿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40万元,并限期在其抖音账号发布经法院审查的道歉视频。
网络非法外之地,健康的营商环境既需要经营者的诚信守法,也需要消费者的理性监督。
2025年1月,段某收到朋友赠送的购于许昌市胖东来百货服饰有限公司生活广场店的红色女士内裤,反馈内裤存在掉色问题及穿着后出现过敏等情况。两日后,胖东来生活广场员工主动联系段某,反馈该商品不存在质量问题,同时陪同段某就医并支付了医药费。随后,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通知旗下公司将案涉品牌全系列商品以及其他品牌深色内裤、袜子、秋衣秋裤、床品等商品进行下架。
段某通过某平台账号发布视频,主要内容为案涉红色女士内裤品质存在问题并致其过敏,并据此对商品品质和服务行为作出贬损性评价。视频一经发布即在网上迅速发酵,引发社会热议,播放量达到1217.4万。截至案件审理时,段某已将案涉视频及相关视频删除。
在段某发布视频后,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安排旗下公司将案涉品牌内裤送检,三家质检机构先后出具质检报告,均认定案涉品牌内裤致敏性染料、耐水色牢度符合标准。案涉产品生产厂家提供的质检报告也显示,该品牌内裤耐水色牢度合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未检出。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以段某侵犯其名誉权为由诉至法院。河南法院公布胖东来红内裤案办理详情 判决赔偿40万并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