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陌生人强拉拍照游客称不需要赔偿
2025年清明假期,上海外滩一名游客被陌生男子强行拉入镜头拍照,游客明确拒绝后对方仍纠缠不休,最终游客表示“不需要赔偿,只希望尊重个人意愿”。这一事件经社交媒体传播后,引发公众对“公共空间边界感缺失”的广泛讨论。表面看是个体冲突,实则暴露出数字化时代公共行为规范滞后、隐私权保护意识薄弱等深层问题。
分论点一:公共空间“表演化”趋势消解个人边界
随着短视频平台兴起,公共空间逐渐异化为“全民直播间”。上海外滩作为日均客流量超20万人次的网红打卡地,已成为“街头创作”的天然舞台。部分游客将他人视为“背景板”甚至“道具”,强行拉人入镜、未经允许拍摄等行为屡见不鲜。心理学研究表明,社交媒体时代,个体对“被关注”的渴望催生出“场景占有欲”——认为公共空间中的一切元素均可被纳入自我表达范畴。这种心态导致边界感模糊:当拍摄者将镜头对准他人时,往往默认对方应配合“表演”,而忽视其作为独立个体的选择权。游客的拒绝,正是对这种“公共空间私有化”倾向的有力抵制。
分论点二:隐私权保护滞后于技术发展,法律规制亟待完善
我国《民法典》第1019条明确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然而,现实中“强制拍摄”行为鲜受惩处。据上海警方2024年数据,外滩区域因未经同意拍摄引发的纠纷年均超500起,但仅3%的案件以行政处罚结案。法律执行困境源于两方面:一是取证难,多数冲突缺乏视频证据;二是处罚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此类行为通常仅处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威慑力不足。游客“不需要赔偿”的表态,虽体现宽容,却也反映出法律救济渠道不畅下的无奈选择——维权成本高于收益,迫使受害者选择沉默。
分论点三:从“被动容忍”到“主动维权”,公众权利意识觉醒
事件中游客的明确拒绝,标志着社会对个人权利保护的认知升级。对比十年前“被拍摄者往往选择忍气吞声”的现象,如今公众更倾向于用行动划清边界。这种转变与隐私权教育普及密切相关:据《2024中国网民网络安全感满意度调查报告》,87.6%的受访者认为“公共空间隐私权应受保护”,较2019年提升23个百分点。同时,社交媒体成为权利意识传播的重要载体——类似事件下,网友评论中“支持维权”“谴责拍摄者”的比例达92%,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倒逼社会规范重构。
反论点驳斥:公共空间是否应“绝对自由”?
有观点认为,公共空间本就具有开放性,拍摄行为无需过度限制。但这一逻辑混淆了“公共性”与“无序性”。公共空间的核心价值在于保障每个个体的平等使用权,而非允许部分人以“创作自由”之名侵犯他人权益。德国《艺术著作权法》明确规定,在公共场所拍摄他人肖像需取得同意,否则可能构成侵权;日本《防止骚扰行为法》也将“未经同意拍摄”列为轻度骚扰。这些立法实践表明,对公共空间行为的规范,本质是平衡个人自由与社会秩序的必然选择。
该事件的价值,在于将“公共空间边界感”这一抽象议题具象化为个体冲突,引发全民反思。当数字化生存成为常态,我们既需享受技术带来的表达自由,更应坚守对他人权利的尊重。游客的“不需要赔偿”,不是对侵权的妥协,而是对更文明社会规范的期待——唯有法律、技术与文化形成合力,才能让公共空间真正成为“人人共享,互不干扰”的文明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