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凭微信转账记录起诉同学,讨要10000元借款,被法院驳回!律师提醒 保留完整
近日,福建福州一法院审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原告陈某仅凭微信转账记录起诉被告雷某,索要1万元借款,但因无法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最终因证据不足被判败诉。
不少网友表示,生活中熟人之间借钱往往碍于情面,口头交流后直接转账,很难留下其他凭证,一旦对方不认账将很难收回。
据了解,陈某与雷某是同学关系。2024年11月,雷某以偿还信用卡款项为由,电线万元,并承诺一个月后归还。基于对同学的信任,陈某未要求雷某出具借条,而是通过微信分两次向雷某各转账5000元。雷某接收转账后未作回复,陈某也未在微信中确认该款项系借款,事后双方亦未补签借条。借款到期后,陈某多次通过电话、微信催讨欠款,但雷某始终拒不归还。无奈之下,陈某持微信转账支付电子凭证及转账记录截图,将雷某诉至罗源法院,要求其偿还1万元借款。
庭审中,双方各执一词。雷某称,该1万元是陈某偿还此前使用其信用卡套现的款项,并提交了相关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雷某提出,若该款项系借款,陈某应提供借条或其他借款凭证佐证。针对雷某的抗辩,陈某补充说明,此前信用卡套现的1万元已通过现金方式偿还,但未能提供任何证据证明该还款事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民间借贷属于实践性合同,应同时符合达成借贷合意和借款实际交付两个要件。本案中,陈某提供的微信转账凭证和截图仅能证实其向雷某交付了1万元款项,但未能提供证据证明该款项的性质为借款,也未能对雷某提出的“该款项系偿还此前信用卡套现欠款”的抗辩主张提供有效证据予以反驳。因此,陈某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最终,法院依法判决驳回陈某的诉讼请求。男子凭微信转账记录起诉同学,讨要10000元借款,被法院驳回!律师提醒 保留完整证据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