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能老人补贴政策实施 2026年起全国推行
民政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通知,决定从2026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各地需结合本地区老年人口规模、失能比例等因素,科学测算评估人员缺口,制定培训计划,确保评估员熟练掌握《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及补贴项目政策要求。
通知要求各地全面推进已有信息管理系统与补贴项目信息系统“民政通”的精准对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同时,推进存量数据对接,对已完成评估且确定为中度以上失能的老年人相关数据进行归集整理,并报省级民政部门汇总审核后交换至补贴项目信息系统。
为确保评估质量,各地要建立健全评估机构动态管理机制,县级民政部门需对评估结果按不低于1%的比例进行实地核查。对不规范或弄虚作假的机构,应解除委托关系并追究责任。此外,各地还需组织养老服务机构签订诚信承诺书,明确服务标准和收费要求,建立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对差评较多的机构限期整改,必要时取消其参与资格。
在资金监管方面,各地要加强补贴项目资金使用监管热点话题,严格审核资金结算材料,防范虚假交易、套取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宣传方面,各地要坚持“分层分类、精准直达”原则,利用线上线下资源,构建全方位、多渠道的宣传矩阵,确保政策家喻户晓。
为推动服务发展,各地要以实施补贴项目为契机,加强培育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的养老服务机构,鼓励支持这些机构向农村地区延伸服务,提升养老服务供给质量。同时,优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供给,积极发挥“养老+物业”、“养老+家政”等模式作用,为居家失能老年人提供专业服务。
在组织领导方面,省级民政、财政部门需细化工作措施,完善管理流程,加强资金监管,增强执行补贴项目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各地民政部门要认真履行牵头职责,组建专项工作队伍;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保障,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及时拨付。各地还需建立季度报告制度,定期向民政部、财政部报送补贴项目进展情况。失能老人补贴政策实施 2026年起全国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