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堂食”需亮标 外卖新规6月实施 外卖信息透明化
市场监管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将于6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规定,外卖网店名称必须与实体经营门面招牌名称一致,并在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展示经营资质、实体经营门面照片和实际经营地址等核心信息,或设置清晰的信息链接标识。为解决“假地址”问题,明确实际经营地址必须与经营资质证书载明的经营场所一致,同时要求严格落实原料控制、设施维护、操作规范等要求,不得在操作区外加工食品或委托他人代工,增设专项标识,让“无堂食”不再遮遮掩掩。
专门从事外卖服务、不提供堂食的商家必须在其主页面显著位置设置“无堂食”标识,外卖平台需将该标识同步展示在商家列表页面,以便消费者在下单前了解商家的经营模式。此外,《规定》还推行可视化公示,构建“互联网+明厨亮灶”的公示体系,倡导外卖商家通过这种方式向社会公开餐食加工制作过程。外卖平台需在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列表页面展示相关标识,让消费者一目了然。
外卖平台需为外卖商家履行信息公示义务提供技术支持,确保相关信息能够清晰、稳定、便捷地展示给消费者,不得设置技术壁垒或故意隐藏信息。对于未按规定公示信息、公示信息虚假或不准确等行为的外卖商家,平台应及时进行处置。此外,外卖平台应对外卖商家进行实名登记,并通过实地核查等方式对其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经营资质证书进行实质性审查,保证信息与实际情况相符。平台还需将外卖商家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经营资质信息与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掌握的数据进行核验比对,核验不符的不得为其提供平台服务。最后,外卖平台应当至少每六个月对外卖商家登记的实际经营地址、经营资质等信息核验更新一次,确保这些信息与实际情况相符。“无堂食”需亮标 外卖新规6月实施 外卖信息透明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