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元秒杀11万元汽车商家拒发货 合同成立之争
只需1元钱,就能把一辆价值11余万元的汽车开回家?这样看似“天降馅饼”的好事,却引发了一场纠纷。
2月26日,在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成都互联网法庭)公开审理的一起信息网络买卖纠纷案中,原告小文参加了某电商平台的“一元购车”活动。成功参与后,商家告知那只是“测试链接”,并不属于真实的售车活动。这次纠纷引发了关于合同是否成立的激烈辩论。
庭审现场,小文表示他在浏览某电商平台时发现某汽车公司官方店铺内一辆汽车标注着“1元”的价格。他点进链接并下单成功支付,但商家随后以系统错误为由拒绝发货,仅通过客服表达了歉意并建议退款。小文的代理律师强调,被告作为专业商家应为其在平台上的展示行为负责热点话题。基于对平台和商家的信任,小文理应获得合同约定的车辆或由被告赔偿损失118900元。
面对小文的索赔,被告某汽车公司解释称,“一元购车”活动只是“测试链接”,并非真正的卖车活动,因此合同未成立。被告代理人指出,小文购买的商品页面存在诸多问题,如商品信息显示为“xx启源”,但制造商却标注为其他品牌,并且描述中出现了与电动车不符的手动挡字样。被告方进一步解释,该链接是店铺后台误操作上线的测试品,员工在发现订单后第一时间联系了原告致歉并退款。依据《电商平台用户注册协议》及意思表示真实的民法原则,双方并未就具体型号的汽车达成一致的买卖合意,因此合同不成立。1元秒杀11万元汽车商家拒发货 合同成立之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