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父从未养育晚年起诉女儿要赡养费 法院判决支持诉求
生父从未养育晚年起诉女儿要赡养费 法院判决支持诉求!近日,廖某与李某的母亲于1996年经人介绍相识热点话题,1998年3月共同生育了李某。李某出生后一直由母亲抚养成人,生父廖某未尽到抚养义务。2010年5月,在旁人的劝说下,李某的母亲与廖某登记结婚,但两人并未共同生活。八年后,二人离婚。
2022年起,廖某因疾病缠身无法工作赚钱,也没有自己的住房。去年10月,年过六旬的廖某将李某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李某每月支付赡养费1500元。李某不服判决并上诉,理由是她是生父“强奸行为”所生,且廖某从未履行任何抚养义务。
法院在二审中认为,李某关于“强奸所生”的主张缺乏有效证据支持,并且与她母亲后续自愿与廖某结婚的事实相矛盾。此外,赡养义务是法定义务,不能通过协议免除,也不以父母是否履行抚养义务为前提。因此,法院最终判决李某需按月支付赡养费。生父从未养育晚年起诉女儿要赡养费 法院判决支持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