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离世前留3千万给未成年女儿 遗产分配引发争议
2023年4月,广东深圳的蒋女士因卵巢癌去世。她在离世前立下遗嘱,将价值不菲的公司股权遗赠给朋友王先生,同时将约三千万元的财产留给她的两个女儿继承。蒋女士的母亲没有分得遗产,弟弟获得了一套当时价值约150万元的房产。在去世前一个月,蒋女士与第三任丈夫张先生协议离婚,张先生分得了1000多万元的财产。
张先生对蒋女士的遗嘱安排感到困惑,特别是蒋女士将两个女儿的监护权指定给了王先生,并由王先生的妻子卢女士担任遗嘱执行人。为此,张先生将王先生和卢女士告上法院。
张先生原是某211大学的特聘副教授,2016年在国外与蒋女士结婚。两人有两个女儿。2023年3月6日,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并办理了离婚登记。根据协议,两个女儿由蒋女士抚养,张先生无需支付抚养费。蒋女士名下的三套深圳房产、一套惠州房产归张先生所有,她还向张先生支付了230万元补偿款。张先生表示,按照当时房产估计,他分得的财产价值1000多万元。蒋女士去世后,张先生获得了三套深圳房产和15万元现金。
在与张先生离婚前,蒋女士于2023年1月30日订立了一份公证遗嘱,将其名下深圳市某公司、广东某公司及某设备公司的股权全部遗赠给合作了15年的朋友王先生。蒋女士希望王先生能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照顾她的两个未成年女儿至成年。2023年3月5日,即离婚前一天,蒋女士又订立了一份自书遗嘱,指定王先生为两个女儿的第一顺位监护人,自己的表妹黄女士为第二顺位监护人。在去世前几天,蒋女士又立下新遗嘱,指定王先生的妻子卢女士作为遗嘱执行人。女子离世前留3千万给未成年女儿 遗产分配引发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