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发布高温天气劳动者权益保障通知 明确工作时间和津贴待遇
陕西发布高温天气劳动者权益保障通知 明确工作时间和津贴待遇!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2026年高温天气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的通知》,对高温天气下劳动者的工作时间、津贴待遇、特殊群体保护及执法检查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通知要求严格执行高温天气工作时间规定。当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气温在37℃至40℃之间时,室外露天作业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并且不得在当日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作业;气温在35℃至37℃之间时,应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工作时间。此外,禁止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
通知还强调了高温津贴待遇的落实。防暑降温费发放时间为6月15日至9月15日(陕北地区至8月15日),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15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10元。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25元,发放时间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适用于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至33℃以下的情况。高温津贴由用人单位负担,纳入工资总额。
通知特别提到加强对新就业形态和超龄劳动者的保护。要求平台企业为高温下接单的户外劳动者提供适当补贴,并为快递员、外卖骑手等配备防护用品,延长配送时间、增加工间休息等措施。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超龄劳动者的高温劳动保护,工会依法维护其权益。
加强执法检查和争议化解也是通知的重要内容。各级人社部门需以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外卖物流等户外作业行业为重点加强检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坚决查处不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等行为。同时,加强高温相关劳动争议调处,对职业性中暑依法认定工伤。
通知明确了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责任,要求形成工作合力,并加大高温防护宣传力度。各市(区)需于2026年9月30日前向省厅报告工作落实情况。陕西发布高温天气劳动者权益保障通知 明确工作时间和津贴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