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称留学花销大起诉父亲姑姑腾房 亲情与房产之争
房产证上写着她的名字,但屋内住着患病的父亲与守护的姑姑。面对留学深造的经济压力,女儿将至亲告上法庭,要求变卖6岁时父母登记在其名下的房产。
2008年,小美的父母购买了一套80多平方米的房子,两年后将其登记在当时仅6岁的小美名下。2013年,小美父母因感情不和离婚,这套房子并未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此后,小美随母亲生活,住在另一套房内,12岁以后与父亲见面较少。
数年后,小美成为了一名留学生,本科即将毕业,她希望继续深造,但家庭经济状况让她感到压力重重。于是她决定出售自己名下的这套房产以缓解经济压力。然而,这套房子一直被父亲和姑姑居住,母亲多次与他们协商腾房未果。最终,小美诉诸法律,认为自己在外求学花销巨大,急需卖房变现,而父亲明明有能力另购或租赁房屋居住却不愿搬离,请求法院判决父亲和姑姑返还该房产。
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房产登记在小美名下,但她取得物权时还未满七岁,这是基于父母子女特殊身份关系而纯获利益的行为。小美仅凭房产登记在其名下就要求父亲腾房,不符合权利义务对等原则。此外,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公序良俗。因此,法院驳回了小美的诉讼请求。女子称留学花销大起诉父亲姑姑腾房 亲情与房产之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