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翻进轨道自杀 获救后反索赔百万 法院驳回诉求
2024年3月的一天,接近六旬的赵某在上海轨道交通地铁3号线企图自杀,被救后右手前臂截肢,经鉴定为六级伤残。事后赵某将地铁公司告上法庭,声称自己因头晕滑倒跌入轨道,并要求地铁公司赔偿其超过百万元的损失。
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一审认为,赵某受伤是由于自身原因所致。事发时地铁公司工作人员在发现赵某受伤后积极救助、报警并拨打120送医急救,已经履行了安全保障义务,对于赵某的受伤并无过错。因此,一审驳回了赵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赵某表示,事发当天他在上海地铁3号线上海火车站站因头晕滑倒跌入轨道,导致被地铁碾压并送医治疗。他认为地铁公司作为运营主体单位,应确保乘客安全,在他滑倒后没有及时发现和救助,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责任。
地铁公司则指出,赵某的损害结果是因其故意自杀行为所致,并提供了多条证据。例如,执法警察多次问询中,赵某一再表示自己不想活了,并承认自行翻越站台屏蔽门进入轨行区卧轨自杀。此外,赵某家人与其失联后曾拨打110报警,其女儿女婿赶往上海寻找他。
地铁公司还详细描述了事发经过:列车进站后,列车员未发现轨行区有异样,站务员正常接发列车。之后一名女乘客向站务员反映轨道上有一个人,站务员立即确认情况,激活紧急关闭按钮并报告车控室和值班站长。随后赵某被抬至站台管理用房,并在不到20分钟内被送上救护车。地铁公司工作人员还将赵某的断肢送至医院,但医生诊断无法接续,最终赵某右手前臂截肢。
地铁公司进一步解释,赵某身高1.6米,从1.5米高度的屏蔽门直接滑倒跌入轨行区是不可能的。一审法院查明,事发后民警询问时,赵某回答“不要救我”,并称自己是通过手机扫码进站,且表示“你们救了我,叫我以后怎么活”、“到火车站想卧轨自杀热点话题,没成功,就压到手”。男子翻进轨道自杀 获救后反索赔百万 法院驳回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