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男子因担保高息借款自杀 过桥费成致命负担
2025年6月26日,53岁的许某因觉得被亲人“欺骗”,留下遗书后在家中自缢身亡。死亡前两天,许某接连收到来自浙江天台县法院的支付令和判决书,作为三笔借款的担保人,他被要求偿还共计400多万元的借款和利息,分别来自高息借款方和银行。
为了解除两笔银行贷款的担保人身份,三个月前,许某弟弟曾答应再次为哥哥前妻徐某群担保,向银行客户经理推荐的“放贷人”借款200万元,“当天还给银行再放出来”。这200万元用一天,“过桥费”3万元。由于徐某群妹妹徐某霞在该银行也有贷款,银行客户经理建议徐某群将200万元先转到妹妹银行卡上,以完成妹妹的续贷。随后再用这笔钱完成徐某群自己的续贷,如此一来,两人互保,许某解除担保。然而,200万元经徐某霞的银行卡“进入”银行后却“消失”了。许某不仅未能解除此前银行150万元贷款的担保,又背上了200万元高息借款的担保,这成了压垮他的最后一根稻草。
2025年3月26日,徐某群第一次拨打借款人潘某的电线日到期。通过前夫弟弟许某担保,徐某群在泰隆银行的贷款有两笔,一笔是50万元,另一笔是150万元。泰隆银行要求每年必须还一次本金才能续贷。得知许某不愿再担保,银行客户经理金某意提出让徐某群与妹妹互保。3月24日,金某意告诉徐某群,续贷的事银行“批好了”。因一时筹不到钱,徐某群联系了金某意介绍的潘某,借了150万元用于还款,费用是22500元。为了确保资金安全,潘某要求许某和徐某群的妹妹徐某霞同时作为担保人。
3月27日早上,徐某群从宁波赶往天台县准备完成续贷。途中,金某意突然告诉她需要250万元,并要求她先把钱打到妹妹的卡上。最终,借款金额变成200万元,费用也增加到3万元。转账完成后,徐某群赶到银行等待,但直到下班钱也没有“出来”。此后一周,三人一直在银行等待,没有任何答复。浙江男子因担保高息借款自杀 过桥费成致命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