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了27年的地因未退耕被判刑6个月 荒沙地变牧草地引发争议
1998年,桂家甫花费3000元向内蒙古巴彦淖尔市磴口县沙金苏木温都尔毛道嘎查承包了约300亩荒沙地,承包期限为30年。合同规定桂家甫可自主经营、投资,并享有开发经营受益权。桂家甫在承包后陆续对土地进行治理开荒,种植葵花和玉米等作物。截至2019年,他已开垦约380亩荒地。
2023年,桂家甫收到磴口县防沙治沙局下发的《禁止开垦耕种通知书》,称其所开垦的地块中包括天然牧草地,依法不能再继续耕种,并要求恢复原有植被。然而,桂家甫继续在这片土地上种植作物,并将其中300亩承包给他人耕种。同年9月,桂家甫因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被传唤到案,随后被取保候审。2024年,磴口县人民检察院指控桂家甫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法院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四千元。
桂家甫一家对判决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但调整了量刑和追缴违法所得数额。桂家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于2025年4月29日出狱。桂先生对此结果感到不解,认为合同上写的是荒沙地,不应变成天然牧草地。当时支付的3000元也不是小数目,合同还有好几年才到期,不明白为什么合同没有效力了。
二审判决书中载明,桂家甫所出具的《荒沙地承包合同》是真实有效的,但涉案地块国土一调、二调、三调均为天然牧草地。1998年签订合同时,该地块即属于天然牧草地。多年来,涉案土地所在苏木对该宗土地的违法行为从未进行过行政处罚,也未送达过《禁止开垦种植通知书》。
桂家甫所属嘎查委员会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在桂家甫承包土地的同期,村里对外承包了不少荒地,当时的合同内容简单且不规范,都写的“荒沙地”。村里人没有去相关部门查询土地性质,导致出现现在的局面。桂家甫不是村里第一个被判刑的,村里还有多户与他情况类似的人家。
磴口县防沙治沙局工作人员解释,依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结果来认定该地块属性。认定为天然牧草地后,有工作人员前去通知禁止继续耕种,但桂家甫仍继续耕种且对外承包,触犯了法律。该案是为了严厉打击毁林毁草行为,保护生态资源安全,防沙治沙,并依法判决。
对于这些此前已承包多年且合同未到期的农户,目前没有相关补偿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