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学生组群拼课被判赔偿4万 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
考研学生小李和小赵因“拼单”购买盗版网课用于备考自用,被课程老师张老师发现后诉至法院。近日,广州互联网法院审结此案,判决组织“拼课”的学生共同赔偿4万元。
张老师是知名研究生备考讲师,在A平台销售的考研课程售价为700元。小李看到有人发布150元“拼课”帖,遂支付50元参加“拼课”购买该课程。张老师发现某平台“张老师考研”的热搜话题中有小李发布的组群备考帖,进群后又看到群主小赵发布“拼课”通知,并由小李组建“拼课”群、提供课程资源。
次日,张老师发布打击盗版声明。小李看到声明后主动到A平台购买正版课程,进行道歉,并提交了“拼课”群中54人按总价50元的标准进行“拼课”的记录,记录显示群内成员人均支付1元购得该课程视频。
小李和小赵辩称其行为仅为备考自用,并非以盈利为目的,且及时删除了课程资源,小李事后也购买了正版课程,因此并未侵权。然而,争议焦点在于以备考为目的组织、分享盗版课程是否构成著作权侵权,以及事后购买正版课程的“补救”行为是否可以免责。
广州互联网法院审理认为,小李通过“热搜”发帖引导其他考生加入微信群,群主小赵通过群内发通知,引导群成员参与低价付费“拼课”,使公众可以通过小李的网盘提取码,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案涉课程,故共同侵犯了张老师对课程享有的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综合考虑课程价值较高、参与“拼课”学员数量较多、侵权传播范围较大等因素,同时考虑到小李主动致歉并购买正版课程尽力挽救损失,小李和小赵均为学生,“拼课”后未进行销售获利行为,主观过错较小,法院酌情认定赔偿金额为4万元(含合理开支)。考研学生组群拼课被判赔偿4万 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