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非法捕猎猕猴 家中发现野猪肉
近日,湖北保康县警方根据群众报警,耗时3小时清除了15个非法布设的捕兽夹,成功解救一只受伤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猕猴,并在嫌疑人家中查获麂子肉、野猪肉等野生动物制品,引发公众对非法捕猎和野生动物保护的热议。
2026年1月25日,湖北保康县黄堡派出所接群众报警,发现一只猕猴被捕兽夹困住。民警现场解救后,顺藤摸瓜抓获非法捕猎者,在其住所查获捕兽夹、野猪肉、麂子肉等多类野生动物制品。
类似案件在重庆云阳县同步曝光:男子邓某为牟利,网购钢丝猎套捕获3只麂鹿热点话题、1只野猪及1只猕猴(导致猕猴前肢受伤),家中冰柜藏匿约6千克动物死体,目前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猕猴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非法猎捕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最高可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野猪虽于2023年移出“三有”保护名录,但使用禁用工具(如捕兽夹、电网)狩猎仍构成“非法狩猎罪”。男子非法捕猎猕猴 家中发现野猪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