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健林被永辉超市讨债,大结局来了 万达商管股权转让纠纷裁决
王健林被永辉超市讨债,大结局来了 万达商管股权转让纠纷裁决。4月14日,永辉超市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了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送达的《裁决书》。这份裁决标志着万达商管巨额股权转让纠纷案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根据裁决内容,大连御锦贸易有限公司需向永辉超市支付剩余股份转让价款约36.4亿元,并支付加速到期违约金约2.2亿元。王健林、孙喜双以及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被裁定就上述债务向永辉超市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这场仲裁案件起源于几年前的一场重大股权资产转让交易。2023年12月,永辉超市与大连御锦正式签订了关于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永辉超市决定向大连御锦出售其所持有的约3.89亿股万达商管股份,总转让价款约为45.3亿元,款项分八期支付。
然而,这笔分期付款交易并未按预期顺利进行。为确保款项回收,双方在2024年7月重新协商并签订了《补充协议》,对剩余转让款的支付细节和担保措施进行了详细约定。近38.4亿元的剩余款项共分为八期支付,其中第四期股份转让价款的付款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金额为人民币3亿元。王健林、孙喜双及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承诺为上述剩余转让价款的支付提供担保。
尽管有重量级商界人物和企业的担保,协议履行仍遇到重大阻碍。由于大连御锦未能按照《补充协议》的约定如期履行付款义务,且担保人也未承担起应尽的担保责任,永辉超市向上国仲提起仲裁申请。2024年10月,永辉超市收到上国仲对本次仲裁案件的受理通知书。
在仲裁请求中,永辉超市要求大连御锦立即支付剩余股份转让价款约36.4亿元,并支付因违约产生的加速到期违约金约2.2亿元。此外,永辉超市还要求大连御锦承担其因本案支出的律师费200余万元及相关费用,并要求王健林、孙喜双及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为上述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上国仲出具的《裁决书》支持了永辉超市的核心主张。仲裁庭裁决大连御锦必须支付剩余股份转让价款约36.4亿元及加速到期违约金约2.2亿元,并支付律师费200余万元。王健林、孙喜双及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需就上述债务向永辉超市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果大连御锦无力支付总计超过38亿元的款项,这些担保人将自掏腰包承担债务。此外,超过1800万元的仲裁费用由被申请人方共同承担。王健林被永辉超市讨债,大结局来了 万达商管股权转让纠纷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