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协裁委会认定国安队提出的三个申诉均判罚正确 评议组公布详细解读
4月15日,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评议组公布了本赛季第三期(20260414期)裁判评议工作。本期共评议了19个判例,其中7个判例在主要判罚决定上存在错漏判。北京国安俱乐部提出的三个申诉均被认定判罚正确。
这三个申诉都发生在国安队与成都蓉城队的比赛中。具体包括:比赛第14分钟,成都队员铲抢国安队员,裁判员判罚成都队球员犯规并出示黄牌;比赛第27分钟,成都队球员与国安队球员争抢球,裁判员判成都队球员犯规,未出示红黄牌;比赛第84分钟,成都队进球,裁判员判进球有效。
针对第一个申诉,评议组认为成都队球员铲球时主要力度和速度在其左脚,而右脚与国安队员的接触属于鲁莽犯规,不构成严重犯规。第二个申诉中,评议组认为成都队球员左脚鞋钉踩到国安队球员脚踝略靠上部分,构成鲁莽犯规,应出示黄牌,但不构成严重犯规,不应出示红牌。第三个申诉中,评议组根据赛事官方转播视频以及VAR查看视频,无法清晰证明球在接触成都队进球球员时是否与其手臂有接触,因此支持临场裁判员作出的不是手球犯规、进球有效的决定。评议组还表示,在无清晰证据的情况下,VAR未介入是正确的。中国足协裁委会认定国安队提出的三个申诉均判罚正确 评议组公布详细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