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报谈遏制隐形加班 不能只靠“秋后算账”
一些企业实行“加班审批制”,强调员工未经审批不得加班,但同时通过微信等社交软件让员工免费加班。一旦出现问题,企业就将责任推给“加班审批制”。以下是两个法院判例:
2023年3月热点话题,李某刚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同年4月17日,他从下午5点左右开始处理工作,持续到晚上8点25分左右,随后猝死。公司称这是“未经批准的加班”,属个人自愿行为。法院认为,李某刚死亡时间与工作时间高度重合,应视同工伤。
在上海市高院分享的另一起案件中,员工小刘认为公司经常安排他在下班后和休息日线上工作,这些工作应被认定为加班并支付加班费。公司辩称,公司有加班审批流程,小刘未履行申请手续,不构成加班。法院则认定小刘的工作属于加班,公司应支付加班工资。
过去,下班就是下班。如今,工作群的消息提示音如同“电子鞭子”,随时随地抽打着不少上班族的神经。员工即使在家,心仍在职场,这种随时待命的状态比固定加班更消耗心力。到了法庭上,“未经审批”常常成为企业的“甩锅神器”。企业在微信上布置任务、限定完成时间,但在法庭上却拿出自己制定的制度说事。
法院的判决已经明确:这种做法在法律上站不住脚。然而,现实问题是,不是每个劳动者都有能力或精力去打隐形加班的官司。因此,大多数劳动者除了离职时争取补偿,在职期间往往只能无奈接受现状。遏制隐形加班需要立法更加精细。目前,已有地方法院出台指引,将“明显占用休息时间”和“提供实质性工作内容”作为认定隐形加班的核心标准。这有助于让劳动者的每一滴“隐形汗水”都能被看见并得到补偿。工人日报谈遏制隐形加班 不能只靠“秋后算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