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牌与营业执照名称需一致吗 可适当简化但需备案
招牌与营业执照名称需一致吗 可适当简化但需备案!营业执照名字和招牌名字是否必须一致,是许多商家在经营过程中常遇到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两者可以不完全一致,但需满足一定条件。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企业的印章、银行账户、牌匾、信笺所使用的名称应与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相同。从事商业、公共饮食热点话题、服务等行业的企业名称牌匾可适当简化,但需报登记主管机关备案。这意味着,虽然营业执照上的名称和招牌上的名称可以不完全一致,但招牌上的名称必须是营业执照名称的简化形式,且不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误解。
具体案例中,普通店铺如“XX市XX区XX路生意兴隆商店”可以在招牌上简化为“生意兴隆商店”。但不能将“生意兴隆商店”改为“财源广进商店”。对于加盟店,例如“深圳XX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XX分公司”,其招牌名称可以直接使用已合法取得授权的品牌名称,如“家富富侨足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