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未婚未育去世100万遗产归亲戚 房产收归国有引热议
北京的张女士因病去世,留下超过一百万元的财产和一套房产无人继承。她的多位亲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全部遗产。最终,法院判决将一百多万元分给了这些亲戚,而房产则收归国有。在上海也有类似的情况,一位老人意外猝死后留下了四百三十万元和一套房产无人继承。法院判定将其中一百三十万元分给老人的堂弟,其余遗产也收归国有。
这种情况引发了公众对于遗产归属问题的关注。如果一个人无儿无女且未立遗嘱就去世了,其遗产应该如何处理?能否尽量让旁系亲属继承?为什么房产会被收归国有?
在北京和上海发生的案例中,被继承人去世后没有法定继承人也没有留下遗嘱,导致部分遗产最终由国家接收,由当地民政局作为遗产管理人。张女士的例子颇具代表性。她因病去世,留下了包括存款、保险和房产在内的数百万遗产。由于未婚未育且父母已故,遗产分配成为难题。
张女士的多位亲戚声称自己具有继承权,并指出在她生前曾陪她看病,在生活上给予照顾等。为了确认这些说法的真实性,法官走访了张女士生前居住地的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表示,尽管张女士患有尿毒症,但大部分时间可以自理。确实有困难时,一位亲戚及社区工作者会帮助她去医院。此外,这位亲戚还经常开车送张女士去医院,并在她去世前的医疗记录中以近亲属身份签名。
经过调查,法院发现张女士留下的遗产包括价值约四百万元的房子以及银行存款、人寿保险金和其他费用共计一百多万元。根据多名亲戚对张女士生前的帮助程度,法院决定将现金部分按比例分配给亲戚们,其中贡献较大的亲戚获得了更多份额。至于房产,则交由国家所有并由区民政局管理。
法官解释说,平时走动并不足以证明存在扶养行为,必须看具体为逝者提供了哪些实质性帮助。基于此原则,法院依据各亲戚的实际付出情况酌情裁定遗产分配方案。至于为何钱款可以分配而房产不能,是因为根据法律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应当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热点话题。因此,在本案中,虽然旁系亲属已经获得了相应比例的金钱补偿,但他们没有资格再获得房产所有权。女子未婚未育去世100万遗产归亲戚 房产收归国有引热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