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击北京抢险救援一线 全力抢修保供电-男子离婚3年发现非亲生子获赔1万元 法院支
7月26日21时6分,北京市密云区气象台升级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此次降雨过程集中且局地性强,导致多个村子的道路、电力和通讯中断。截至27日5时,北京密云所有村庄均已取得联系,共转移了18个镇149个村的1452户3065人,未收到人员伤亡报告,救援及人员转移工作仍在进行中。
从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获悉,截至7月27日15时,该公司防汛一级应急响应持续进行,安排了325支抢修队伍共计2597人在全市分区驻扎。在密云、怀柔、延庆等地布防主配网抢修力量864人,携带水陆两栖车、冲锋舟、照明灯塔等应急装备以及59台发电车和107台发电机,随道路清障开展应急供电抢修工作。
目前,北京密云地区已经恢复不老屯镇燕落村、董各庄村、杨各庄村、黄土坎村以及高岭镇上甸子村、下河村共计2418户居民的供电。
陈某与林某于2015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小林。2016年7月,二人在民政局协议离婚,约定小林由母亲林某抚养,陈某每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从2016年离婚后至2019年期间,陈某共计支付了32000元抚养费。
2019年,陈某觉得小林与自己相貌差异较大,提出进行亲子鉴定,但因林某不同意未能如愿。此后陈某停止支付抚养费。2024年10月,陈某再次要求进行亲子鉴定,经某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结果显示排除陈某是小林的生物学父亲。2025年2月,陈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林某返还已支付的32000元抚养费,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
陈某认为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抚养非亲生子女,有权要求林某返还已支付的抚养费。林某辩称,陈某自2019年起就未支付抚养费,当时就已知晓小林并非其亲生子女,如今已过去3年,其提出的返还抚养费请求已超过诉讼时效,不应得到支持。法院指出,诉讼时效应从原告知道或应当知道孩子并非亲生之日起计算,即从2024年10月25日司法鉴定书作出之日起算。本案适用3年普通诉讼时效,陈某于2025年2月起诉,其主张未超过诉讼时效,故应予支持。
关于精神损害赔偿问题,陈某要求林某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林某辩称小林是自己与陈某婚前怀上的,彼时双方并无夫妻间相互忠诚的义务,故不应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法院认为,林某的行为违背了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导致陈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抚养非亲生子女,侵犯了陈某的人格权利,给其造成了精神损害,林某应进行精神损害赔偿。综合案件具体情况,酌情认定林某向陈某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
最终,法院判决林某向陈某返还抚养费32000元,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