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吃馒头噎死家人理赔遭拒 保险争议焦点及头伏饺子二伏面为啥这么吃 传统食俗背后
一口馒头成了保险理赔争议的焦点。48岁的潘先生在家中吃馒头时突然死亡。处理完后事后,家人向保险公司申请意外险全额理赔,但被拒绝,理由是“猝死非意外身故”。
时间回溯到2023年11月的一天,潘先生正和母亲在家中吃馒头时,突然倒地失去意识。潘母因事发突然受到了不小的惊吓,在邻居的帮助下才打了120急救电话。医院急救病史载明,救护车到达现场时,潘先生心跳已经停止,口腔内咽喉部有未咽下的馒头。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载明,潘先生的主要死亡原因为“猝死”。
家人想起曾在2017年为潘先生购买了一款意外伤害险,被保险人为潘先生,保险有效期至2047年9月,理赔金额为10万元。他们以医院急救病史和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为依据,认为潘先生是“吃馒头噎死的”,属于意外事故,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却遭到拒绝。
保险公司认为,根据保险合同条款,猝死属于免责情形,合同中对猝死进行了详细释义,即“表里健康的人因潜在疾病、机能障碍或其他原因在出现症状后的24小时内发生的非暴力性死亡”。根据潘先生的既往就诊记录,他存在多种疾病,身体健康状况极差,死亡原因为猝死,且公司已对免责条款履行了提示、说明义务,不应理赔。
此案中家属早早将遗体火化,无法进一步鉴定潘先生的猝死究竟是哪一种原因所致。在司法实践中,“近因原则”是保险法中确定保险责任的一项基本原则,指造成损失的最直接、最有效、起主导性和决定性作用的原因。如近因属于被保险的风险,保险公司应当承担理赔责任。在没有鉴定的情况下,法官可根据急救病史资料,结合事发在场被保险人家属的陈述等事实,推断被保险人死亡的最直接原因是吃馒头被噎到导致窒息死亡。保险公司主张被保险人系因自身疾病猝死,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每逢“三伏天”,酷热难耐的天气总会让人感觉精神倦怠。从古至今,人们想出许多办法来排解暑热带来的烦闷和不适。
在饮食风俗上,“头伏饺子二伏面”的说法流传已久。中国人喜爱美食,三伏天吃什么也有讲究,如“头伏饺子二伏面,三伏烙饼摊鸡蛋”。这句俗语主要流行在中国华北平原地区,特别是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山西等地,这些地方以小麦为主食,伏天食俗自然围绕面食展开。夏天吃一碗热气腾腾的饺子,不仅开胃解馋,而且饺子外形像元宝,“伏”与“福”谐音,寓意“元宝藏福”,带来福气。
除了饺子,面条也是三伏天的重要食物。比如炸酱面,煮好一锅筋道的面条,炸酱可根据个人口味制作,用豆瓣酱、甜面酱等进行搭配。菜码可以是时令蔬菜,如芹菜、豆芽,也可以是泡发的黄豆、青豆。吃的时候可配米醋、大蒜。
关于“三伏烙饼摊鸡蛋”,有记载显示,人们希望在“苦夏”中保持健康,因此选择较日常更有营养的食物来“贴伏膘”。在物产不丰富的时候,鸡蛋就是常见的营养品。
三伏天的饮食民俗丰富多彩。魏晋南北朝时流行吃“汤饼”,即一种在水中煮熟的面食,当时认为吃“汤饼”可以“避恶”。明代《酌中志》记载,北京地区会吃马齿苋,称为“长命菜”。
南方地区的饮食风俗有所不同。江苏等地有“头伏馄饨二伏茶”的风俗。此外,在炎热的伏天,茶坊常提供金银花、菊花制成的“双花饮”。有些地方还有“头伏火腿二伏鸡,三伏金银蹄”的说法。例如,杭州人喜欢在三伏天吃火腿,嘉兴人则喜食藕片。另外,人们还会晒伏姜,将生姜切片或榨汁后,与红糖搅拌,晒干备用。
为了度过炎热的夏季,人们的避暑方式也多种多样。使用冰块降温是一种常见方法。古代北京各衙门会在暑伏日赐冰,街巷也有售卖冰块的摊位。寻找阴凉处避暑赏花、观景也是不错的选择,如什刹海前赏莲,或是观看洗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