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适当授予专科护士处方权 提升医疗效率与体验
护士处方权是指护理人员可以依规开具药物、相关检查单等医疗文书的权力。长期以来,我国《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处方须由执业医师开具,护士主要负责执行医嘱的辅助工作。随着医疗健康体系的发展完善,这一行业现状正迎来调整与变革。
截至2024年底,我国注册护士数量已达585万人,其中高学历和高年资护士的比例持续上升。这类护理人员已具备独立开展临床评估与专业干预的能力。在慢病复诊、伤口换药等常见场景中,若由专科护士开具延续性处方,既能大幅缩短患者的就医等待时间,提升就医体验,也能有效缓解临床医生资源紧张与患者便捷就医需求之间的矛盾。
国内专科护士处方权的探索已经取得突破。深圳此前通过特区立法为专科护士赋权,为全国性政策制定积累了宝贵经验,并提供了重要的风险防控参照。从全球范围来看,已有40多个国家和地区实行护士处方权制度,形成了“小范围、高标准、严监管”的成熟管理模式,可为我国提供有益借鉴。
尽管推进专科护士处方权改革已有一定实践基础,但仍面临法律壁垒、配套标准缺失等现实挑战,相关法律法规及运行保障机制亟待完善。针对这些问题,建议成立专项工作组,研究修订相关法规,从法律层面划定护士处方权的合法地位、准入条件、责任义务与法律边界,为改革提供法治保障。实施分级分类赋权,优先向具备高级职称、丰富临床经验和高学历的专科护士赋权。同时,建立培训、考核、退出闭环管理,确保处方权规范使用。可以选择不同地区、不同层级的代表性医疗机构,系统开展护士处方权试点工作。建议适当授予专科护士处方权 提升医疗效率与体验